一、項目編號:豫財招標采購-2020-1206 |
二、項目名稱:河南大學低溫步入式培養(yǎng)箱、植物移動材料平臺項目(2020-33)項目 |
三、相關當事人 |
投訴人:北京蓮華利通科技有限公司 |
地址:北京市海淀區(qū)68號院24號樓A座4層0017 |
被投訴人1:河南大學地址:開封市河南大學金明校區(qū)曾憲梓一樓被投訴人2:河南誠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:鄭州市鄭東新區(qū)商鼎路56號東方陸港C棟14層 |
四、基本情況 |
投訴人因對質疑答復不滿意提起投訴,本機關依法受理處理。投訴事項:1.開標前,我公司得到招標文件,2020年11月11日按照相關要求在河南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對招標文件內(nèi)容提出問題詢問和質疑。采購人及招標公司對我公司的網(wǎng)上詢問2020年11月18日進行答復,未按照相關要求執(zhí)行。我公司2020年11月20日進行第二次河南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網(wǎng)上提問,采購人及招標公司沒有進行網(wǎng)上提問答復。中標公告發(fā)布后,我公司2020年11月30日在河南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進行招標項目質疑/異議,采購人及招標公司對我公司的質疑函答復過于簡單。2.采購人及招標公司對在招標文件重要技術參數(shù)中要求僅列舉一個美國UL安全認證作為唯一標準存在排斥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行為,有悖我國政府采購的原則。就中標公告來看,該標準對評標結果有較大影響。 投訴請求:相關部門對招標人及代理機構進行取證調(diào)查,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(guī)規(guī)定進行更改,重新進行本項目招標。維護我國政府采購公平、公正、公開的原則。 |
五、處理結果及依據(jù) |
關于投訴事項1和關于投訴事項2:投訴人第二次質疑日期已超出有效質疑期限且與第一次質疑內(nèi)容一致;投訴人兩次提交投訴書時間均已遠遠超出有效投訴期限。 根據(jù)《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》(財政部令第94號)第二十九條第(一)項規(guī)定,駁回投訴。 |
六、其他補充事宜 |
無 |
河南省財政廳 |
2021年2月6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