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南鼎哲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受洛寧縣興華鎮(zhèn)人民政府,就洛寧縣興華鎮(zhèn)西坡村農村公益事業(yè)財政獎補漫水橋項目進行了競爭性磋商采購,現(xiàn)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結果公告下:
一、采購項目名稱及編號:洛寧縣興華鎮(zhèn)西坡村農村公益事業(yè)財政獎補漫水橋項目,HNDZ-2024-022;
二、項目簡要說明:
(1)采購內容:洛寧縣興華鎮(zhèn)西坡村農村公益事業(yè)財政獎補漫水橋項目,主要內容包括:新建漫水橋、漿砌石擋墻、鉛絲石籠。
(2)資金來源:財政資金;
(3)建設地點:洛寧縣興華鎮(zhèn);
(4)采購范圍:本項目工程量清單及圖紙范圍內的全部內容;
(5)質量要求:符合國家質量驗收備案標準;
(6)安全目標:杜絕重傷、死亡事故;
(7)文明工地目標:縣級文明工地;
(8)揚塵防治目標:做到“七個100%,八個必須”;
(9)標段劃分:本項目共1個標段;
(10)工期:30日歷天;
三、磋商公告發(fā)布日期:2024年8月12日;
四、評審日期及地點:2024年8月23日,河南省洛陽市洛寧縣興華鎮(zhèn)人民政府黨政會議室;
五、評審專家名單
丁博、李雯、高向陽
六、成交情況
成交人名稱:河南省江粱建設工程有限公司
注冊地址:河南省洛陽市洛寧縣興華鎮(zhèn)興華街郵政銀行南隔壁107號
成交價:276700.00元
項目經理姓名及編號:馮嘉樂 豫2412022202312713
工期:30日歷天;
質量要求:符合國家質量驗收備案標準;
七、成交公告發(fā)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
本公告在《河南招標采購綜合網》、《中國采購與招標網》上發(fā)布。成交公告期限為1個工作日。
八、其他補充事宜
1、公告日即為成交通知書領取日。公告日起1個工作日內,被授權的成交人代表應到采購代理機構及時領取成交通知書,逾期未領取的,視同公告日已領取。成交人應按照規(guī)定的時限和程序與采購單位完成采購合同的簽訂。
2、供應商對成交結果有異議的,可以在本成交公告發(fā)布之日后7個工作日內,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代理機構一次性提出質疑(法人簽字蓋章并加蓋單位公章),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攜帶本人身份證件(原件和復印件)一并提交質疑函原件及相關證明材料。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質疑函將不予受理。
九、代理服務費依據《河南省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指導意見》(豫招協(xié)【2023】002號)的收費標準收取,由成交人向代理機構支付。代理費金額:3320.40元。
十、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,請按以下方式聯(lián)系
1、采購人信息
名 稱:洛寧縣興華鎮(zhèn)人民政府
地 址:洛寧縣興華鎮(zhèn)興華街
聯(lián)系人:王先生
電 話:0379-66111689
2、采購代理機構信息(如有)
名 稱:河南鼎哲工程咨詢有限公司
地 址:河南省洛陽市洛龍區(qū)古城路39號中和花園3幢3-2502
聯(lián)系人:王女士
電 話:0379-65558808
2024年8月23日